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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 婚姻的問題有那麼難解嗎? (2)/ Karma

Re: 婚姻的問題有那麼難解嗎? (2)/ Karma

 [size=13 src='/psbb/files/101/ !@.@! 今天,在這社會上,我們經常會看到一些不把「婚姻」當「婚姻」看待的人,所製造出來不可思議的社會新聞。就先舉一個妻子把婚姻當提款機的例子,來說明這樣的婚姻所面臨的困境:

 聯合新聞網在2012年4月9日刊載的一篇標題為:[color=#EF001B src='/psbb/files/101/[b src='/psbb/files/101/薪水全交 法官同情違約老公[/b src='/psbb/files/101/[/color src='/psbb/files/101/的報導 @@a

 內容大致描述一位女子與竹科工作的丈夫在婚前協議,先生婚後必須將每個月的薪水全數交給她。婚後這名女子認為丈夫違反協議訴請離婚。 =>|<=

 根據報導,這對夫妻結婚有三年多,但在婚後三個月,妻子就要求分房,甚至在一年半前分居。妻子卻依據婚前的協議,要求丈夫必須將工作所得「全數」交給她,再由她發給丈夫零用錢。 >m<"

 法院開庭時,妻子以丈夫婚後違約,只交出「用剩」的月薪,而沒有將薪資全數交給他;而且每次交付的金額都不同,還常有遲交的情形;平日也不幫忙家務,只陪她和前夫生的小孩打電動,兩人幾乎天天口角,已不存在任何夫妻的情分,訴請離婚。 >w<

 丈夫開庭時說,他一個月薪水約六萬,扣除基本開銷、社交應酬、修車等費用,每個月拿出五萬元給妻子,妻子仍認為不夠。他一天伙食費只有一百五十元,「但在外面隨便吃都要一百元」,就連加班想喝咖啡提神都不敢,消夜也只喝十元豆漿。為了遵守約定,他改騎機車上班,只為了一個月省下幾千元的油費。結婚三年以來,他轉給妻子的存款、月薪和分紅有三百多萬元,去年他還買屋,準備帶妻子和孩子入住,想要挽回婚姻。 q p"

 法官調查後發現,兩人在婚後第三天就曾為了「錢」起了爭執,丈夫寫信給妻子說明每一筆花費的用途;妻子卻指丈夫給錢心不甘情不願,甚至說出「我們離婚好了,省得麻煩」、「你這麼在意油錢的話,那就不要把錢轉給我,我不想跟你在一起了」等話語來脅迫丈夫。 >w<

 法官認為,婚前協議的目的是為了「維繫婚姻」,並非在維持「交易秩序」。妻子堅持先生依婚前協議一字一句履行承諾,卻忽略婚姻的本質在於夫妻間的互信、互諒,甚至拒絕與丈夫溝通,也不願嘗試理解丈夫的需求和感受,因此駁回她的離婚訴訟。 q@ @

 新聞裡的這位妻子就是典型的把婚姻當提款機的人。當然,這對丈夫和妻子雙方來說,雖然「婚約」還在,卻早已沒有「婚姻事實」的存在了。唉! 剩下的只是一台「提款機」還在而已,真不知這位先生還要當幾年的提款機呢?! ??? >M< [/size src='/psbb/files/101/[modify=6 0.1 src='/psbb/files/101/1335448066[/modify src='/psbb/files/101/